对于骨肿瘤,可采用的外科手术治疗方式很多。手术的目的在于将
肿瘤尽可能地完全切除,同时又要最大限度的保留患者肢体的功能。因此根据
肿瘤性质不同而选择不同的外科手术方案非常重要。骨肿瘤的手术方法有两个基本前提:首先,原发性骨肿瘤按通常的方式在发生的解剖部位生长和扩展;其次,手术切除的目的是通过解剖间隙达到
肿瘤肉眼和微小病灶的全部切除。骨肿瘤手术治疗方式的确定与
肿瘤性质、分期有直接关系。一般地,根据切除边界与
肿瘤之间的解剖位置可分为4种:1)病灶内即囊内(Intralesional)切除;2)边缘性(Marginal)切除;3)广泛性(Wide)切除;4)根治性(Radical)切除。(图1)前两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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